KBLI 68210 - Klasifikasi Baku Lapangan Usaha Indonesia
该类目涵盖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促成房地产买卖和租赁的中介活动,通过平台或非数字化渠道(面对面、电话、邮件等)介绍客户与卖家或服务提供方,并从中获得佣金或费用。此类服务的收入来源包括从第三方出售广告空间等其他收入。该类目还包括房地产代理机构或独立房地产代理提供的服务,如基于佣金或合同的房地产买卖和租赁中介服务,以及房地产登记服务。
严禁超出该代码登记范围跨界经营,涉及衍生特许业务需并列增设对应 KBLI 代码。
中国出海企业在印尼开展此类业务需注意外资比例限制,需满足一定的资本金要求,并了解相关的环保和特许经营规定。
在公证章程设立(Akta)和 NIB 申报阶段,BKPM 实行“资本认缴承诺制”。但这 100 亿 IDR 必须在后续年度投资申报表(LKPM)中按建设进度逐步体现,并且在办理外籍员工工作签(ITAS)前需达到规定的到位标准。
可以并列添加,但印尼规定每一个 5 位 KBLI 原则上均需对应 100 亿印尼盾的投资额度承诺。初期出海建议聚焦核心业务,切勿盲目将制造、贸易、零售混在同一家公司,否则面临巨大的验资与审计合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