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LI 66144 - Klasifikasi Baku Lapangan Usaha Indonesia
该类包括处理印尼卢比的货币分配、在金库中存储印尼卢比、处理印尼卢比的存取款及/或自动取款机(ATM)、现金存款机(CDM)、现金循环机(CRM)及其他现金交易机器的监控和管理。该类还涵盖了与跨境现金外币携带、ATM、CDM、CRM及其他现金交易机器的提供和维护相关的合作活动。
严禁超出该代码登记范围跨界经营,涉及衍生特许业务需并列增设对应 KBLI 代码。
中国出海企业在投资该行业时需要注意外资限制以及可能需要特定的环保或运营许可。同时,需确保符合印尼关于现金处理和存储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公证章程设立(Akta)和 NIB 申报阶段,BKPM 实行“资本认缴承诺制”。但这 100 亿 IDR 必须在后续年度投资申报表(LKPM)中按建设进度逐步体现,并且在办理外籍员工工作签(ITAS)前需达到规定的到位标准。
可以并列添加,但印尼规定每一个 5 位 KBLI 原则上均需对应 100 亿印尼盾的投资额度承诺。初期出海建议聚焦核心业务,切勿盲目将制造、贸易、零售混在同一家公司,否则面临巨大的验资与审计合规压力。